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2号)(穿山甲调整保护级别)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0年第12号
为加强穿山甲保护,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